香港文化中心位處尖沙咀海旁,於1989年11月8日正式啟用,由政府建築署負責設計,佔地5.2公頃,提供82,231平方米樓面面積。文化中心匯聚無數本地和全球的傑出藝術表演,為推動香港藝術發展及國際文化交流擔當重要的角色。
文化中心的建築以配合優質多元演出的需要為設計理念,設有三個主要表演場地,分別是音樂廳、大劇院及劇場。全年上演各類演藝製作,包括各式音樂會、歌劇、戲曲、舞蹈、戲劇、電影等。除了主要表演場地外,中心亦設有展覽館、四個大堂展覽場地及十多個供排練和會議用途的排演室和會議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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